俗称「走塑」的管制即弃塑胶新法例,适应期于10月21日结束后,至今已经两个月,环保署共接获62宗投诉和举报,当中33宗已发出书面警告,其中2间食肆负责人被定额罚款2000元。
环保署表示,已就所有投诉和举报个案作出调查,当中33宗在多次宣传和教育后仍未合规,而且未有具体行动作出改善,环保署已发出书面警告,要求负责人在10个工作天内作出改善,其中2间食肆由于违规情况仍然持续,环保署人员已向负责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发言人又说,6个月适应期于10月21日结束,新法例实施至今,业界整体已大致合规,并已适应新法例的要求,在业务上作出相应的配合。署方检视适应期过后两个月的数据,大部分违规情况在短时间内已作出更正,目前只有两宗屡劝不改的个案需要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环保署会继续进行宣传教育,认真跟进违规个案,期望与业界和市民携手进一步推动「走塑、走即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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