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其中45人罪成并判刑,包括戴耀廷判囚10年、区诺轩判囚6年9个月、赵家贤判囚7年、锺锦麟判囚6年1个月,其余41名被告判囚4年2个月至7年9个月。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判刑反映罪行的严重性,亦显示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需要予以严惩。有关的重判向社会表达出讯息,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当局不会姑息,亦会就个别刑期详细研究判词,考虑是否作出上诉。 邓炳强说,这些被定罪人,为达到政治目的,为自己政治前途舖路,法庭审讯亦显示各被告投大量时间金钱,希望令计划成功,是有长远计谋,而首被告戴耀廷提出的 「揽炒十部曲」有革命主张。 邓炳强又说,国家安全风险在香港仍然存在,包括外部势力持续对中国内政张牙舞爪;社会上仍有少数激进份子死心不息,鼓吹暴力及煽动对国家及特区政府的憎恨和不满;一些潜逃海外的反中乱港份子不停抹黑特区政府及请求外国政府及政客针对中央及特区政府;以及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后,极端黑暴及港独份子製造与使用爆炸品,形成本土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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