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岁男子昨(4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持刀企图袭击一名裁判官,法院今日起加强戒备,在裁判法院大楼逐步实施安检、增加保安人手,加强巡逻及其他保安措施。据《商台》报道,九龙城裁判法院在昨日发生事故的8楼,升降机大堂外有保安人员检查随身物品,禁止携带刀具等利器,载有液体的水樽需暂放在安检处,但未有进行金属探测检查。
现时香港的终审法院、高等法院、湾仔区域法院和西九龙裁判法院大楼设有安检设备,刀具和液体等物品被禁止带入法庭,但余下6间裁判法院在今日前则未设安检安排。
内地法院禁醉酒精神异常人士中外法院均有不同安检规定,翻查相关资料,中国《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规定,进入诉讼场所的人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而安全检查场所应配备监控系统、智能访客系统、金属探测门、X射线检测仪、手持金属探测器、酒精测试仪和储物柜等设施,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则可配备液体检测仪、爆炸物品检测仪、鞋底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场所亦应当设置防冲撞设施,配备防爆、防毒、防火和防暴力袭击等装备
规则又列明,醉酒、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人士;未获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妨害诉讼秩序的人,均不得进入诉讼场所。违禁品方面,除非得到人民法院许可,不可携带枪支、弹药、刀具及其他杀伤力器具;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质及传染病病原体;非急救类药品、液体及肢状、粉末状物品;标语、条幅、传单;以及其他可能危害诉讼场所安全或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
美法院禁带火器刀具美国法警局网站列明,任何人进入联邦法院前,需要经过由法庭保安人员(Court Security Officers)负责的检查站,其随身袋或行李需通过X光机检查,有关人士亦可能被要求经过金属探测仪器。而任何形式的火器、刀具、摄录器材均被禁止携带入庭,传呼机和电话等有可能干扰法庭程序的物品亦可能被禁止携带。不过,网站提醒,法院一般没有足够的贮藏空间,故有关人士需要自行在其他地方贮藏违禁品,才可回到法院。
英法庭禁带长伞防撞头盔英国政府网站显示,任何人进入法庭或司法大楼前必须通过安全检查,任何人不可携带枪械、火器、刀具或其他武器入内,其他安检人员视之为可用作武器的物品均不可携带,例如剪刀、剃刀、针、飞镖、玻璃樽、玩具枪、线索和链子等,酒精、长伞、防撞头盔亦不可带入内。如果携带的饮料已经开封,相关人士会被要求即场饮用,以证明液体无害。
原文刊登于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九龙城裁判法院加强安检-内地法院禁醉酒精神异常人士/503542?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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