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早前通过修例,以电子方式发出交通违例事项告票,并向驾驶执照和车辆牌照申请人收集电子联络方式。运输署将于本月18日起,在处理各种牌照申请时,向车主或相关牌照持有人,收集已核实的电子联络方式。警方表示,有关告票电子化的工作仍在筹备,详情会于明年上半年实施前公布。
当局表示,如车主或驾驶执照持有人已向运输署提交「已核实电子联络方式」,警方会于发出告票时,根据该电子联络方式发出电子告票,如提供的是流动电话号码,告票会以电话短讯发出;如提供的为电邮地址,告票则会以电子邮件发出。
电子告票推行初期,警方会实施「双轨并行」措施。在发出电子告票的同时,继续向违例人士提供传统纸本告票,期间已提供「已核实电子联络方式」的车主或者司机,违例时会同时收到电子告票及纸本告票。
市民可以继续沿用传统的缴款方法,如银行自动柜员机、缴费灵、邮递缴款等,警方又会推出处理告票的专属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式,并加入新的缴款方法,例如转数快、信用卡及电子钱包缴费等,让市民以不同方式清缴罚款。
另外,当局提醒,警方并未关始发出电子告票,如近日收到任何短讯或电邮假装为电子告票,一定属伪冒;将来相关的短讯,发送人的名称都会以「#」字开头。无论是短讯告票或者电邮告票,内容上皆不会附有任何超连结,同时无论是运输署为用作收集电子联络方式而设立的网上平台,或是警方未来为配合告票电子化而开发,用作处理告票的网站,两者的网址域名结尾一定为「.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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